根据我队关于创建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确定的创建方法和步骤,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现将各项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硬件方面:
1、基地大院美化:草坪、地面、墙面、环境卫生、文明餐桌行动标语标牌、门卫管理、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等,要求物业公司、保卫科在5月22日之前将所需经费用书面报队领导审批;上述其它工作要求在6月上旬完成,并接受队文明办公室检查验收。责任人:李林、王连云、袁蓉,督导领导:雷锋。
2、公共区域健身器材的维修、新购健身器材,要求队工会办公室于5月22日将所需经费书面的申请报队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责任人:刘丽春、张学英,督导领导:赵世武。
3、荣誉室、阅览室的完善:①要求队工会办公室、队文书档案室于5月30日之前,将我队近年来单位和个人荣获各级、各类荣誉的奖旗、奖杯、证书收集后交队创建办公室统一安排复制并布置在队荣誉室内;②要求队工会办公室于5月23日之前,将阅览室所需书架(阅报架)购置经费的书面申请报队领导审批,并于6月5日前完成阅览须知、管理制度的制定及阅览室的布置。责任人:刘丽春、张学英,督导领导:赵世武。
4、道德讲堂的设置:队道德讲堂设在六楼会议室。要求政工科牵头,立即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讲堂内宣传标语等相关资料的拟定、制作;队办公室协助于6月5日前完成对道德讲堂的布置、验收。责任人:叶艳、吴兰,督导领导:乔正福。
5、资料收集归档:①要求队办公室、队工会办公室、政工科、纪委、监察科、队团委、405医院立即将我队2009年至2013年的队发、党发、工发、团发的各类文件于5月22日交到政工科汇总、分类;②要求405医院将发文和开展各类活动的文字资料(包括医疗卫生方面的各类制度、开展各类活动的相关资料)于5月22日交到政工科汇总、分类;③要求政工科牵头,队办公室、人事科档案室协助将分类的各类文件,按照省文明办公室的要求装订成相关文卷。责任人:刘平、叶艳、刘丽春、王莉、杨桦、王薇,汪洁,督导领导:乔正福。
6、文明细胞建设组:由工会牵头,队办公室、档案室协助,于5月30日之前将修订、完善的“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机台)”和“文明家庭”等考评办法交政工科汇总。责任人:刘丽春、张学英、马娟、赵甜,督导领导:赵世武。
7、宣传组:①要求政工科于5月30日之前将创建工作、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活动相关资料制作成宣传专栏上墙宣传;②将文明创建、文明公约等相关的宣传标语上墙宣传;③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相关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于5月30日之前完成收集汇总工作;④要求政工科牵头,队办公室、队技术质量管理中心(队团委)协助,于6月15日之前完成专题片的制作。责任人:刘平、叶艳、杨桦、张晶,督导领导:乔正福。
8、要求政工科牵头,队团委和405医院协助,于5月30日之前完成“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学雷锋各项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汇总。责任人:叶艳、王薇、杨桦、吴兰,督导领导:乔正福。
9、知识测试组:要求政工科、队团委按照上级要求,于6月上旬拟定参加创建知识竞赛人员名单、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责任人:叶艳、杨桦、吴兰,督导领导:乔正福。
10、安全、稳定组:按照创建要求,由技安科、维稳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全力做好全队的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责任人:毕大川、周杰,督导领导:程海清。
11、总结自查:①要求队创建工作办公室于6月下旬对我队开展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检;②队政工科于6月下旬完成创建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并起草书面总结材料;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下旬—7月上旬对所有创建文卷、专题片等工作的检查、审定。责任人:叶艳、刘平、刘丽春,督导领导:赵春、乔正福。
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